齐齐哈尔市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一、受理申请机构
受理机构为市政府门户网站中“信息公开”栏目内的“市政府部门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所列单位,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相关解释,受理时间:8:3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52—2799673。各受理机构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请在“信息公开”栏目内的“工作机构”中查找,或在各受理机构的信息公开指南中查找。
二、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若干规定>的通知》(齐政发〔2013〕28号)第八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或在线申请,填写《齐齐哈尔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书面申请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申请表,也可在“中国?齐齐哈尔”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表,具体网址为:
http://www.qqhr.gov.cn/ysqgkIndex.jsp。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一)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申请表》的,请在《申请表》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也可到相关受理机构当面提交《申请表》。如果申请人打字或书写有困难,可到相关受理机构当面向受理人口述,由受理人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在受理人代为填写的《申请表》上确认并签字或按手印后提交《申请表》。
(二)在线申请
申请人在“中国?齐齐哈尔”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中国?齐齐哈尔”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提交。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受理机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附页流程图。
四、收费标准
依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价联〔2012〕94号),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为::
费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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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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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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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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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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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介质 及制作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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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打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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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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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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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面(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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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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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购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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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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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信息提供 单位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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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检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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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检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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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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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每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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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传递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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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邮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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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邮政局规定的资 费标准计收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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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快递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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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该收费标准经市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2.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届时请提供相关证明。
五、依申请公开流程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若干规定>